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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冠县阳光热力 发布日期: 2022-07-28 15:40:00 浏览:4757
【热力销售价格标准】
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9元,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5元,持有“低保证”的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5元,差额部分由当地财政全额补贴。
【收费依据】
《冠县物价局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冠县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》(冠价字〔2017〕24号)请见附件